关于受理师德师风举报的公告

为畅通师德师风举报渠道,保障全体师生行使监督权利,全面受理反映教师失德失范行为等违纪违法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对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且出现以下涉嫌违反师德师风的具体事实、证据或者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予以受理。

(一)思想政治纪律方面

1.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场合中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学校合法权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组织或者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4.非法传教,煽动暴力、反动情绪。

5.违反保密制度,公然泄密。

6.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二)教育教学方面

1.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2.未经学院同意,未履行申请批准手续,擅自调课、停课或改变教学计划,影响恶劣的。

3.无视学院相关管理规定,违反考试(评卷)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遇突发事件或学生面临危险时,擅离职守、逃避职责。

6.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无关的事宜。

7.体罚或者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打击报复学生,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三)学术道德方面

1.伪造学历、学位、资历、成果等。

2.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3.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4.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5.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撰写论文。

(四)工作、生活作风方面

1.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以多种形式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2.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院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3.工作中不负责、不作为,无故不承担或故意不完成任务,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工作任务。

4.在招生、考试、推优、实践、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5.失职渎职、挥霍浪费学校资产。

6.造谣、传谣,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和人身攻击。

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五)其他违反师德的行为。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当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部门、职务以及违反师德师风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包括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知情人,以及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四、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航苑路一号行政楼907办公室 (邮政编码:037004)

来访举报: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航苑路一号行政楼907办公室

电话举报:0352-8068136 13903527567

网络举报:点击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页右侧“监督举报”专栏,再点击“欢迎举报”分栏,后点击“我要写信”按要求填写。举报人可通过流水号和查询密码自行查询受理情况。


 

中共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