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9 10:50


根据《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学院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

一、资格复审对象

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需报考者本人参加。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逾期不再审核)携带审核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请按顺序排好):

1.本人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名的《报名表》(附件2)一份、一寸红底免冠彩照2张及同版电子照(“.JPG”格式,大小15K-45K之间,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的格式命名,拷贝至U盘中提交至资格审核现场);

2.笔试准考证;

3.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有效居住证;

4.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近2个月内);

5.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档案现存放证明;

6.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三)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表上所填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

(四)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入围面试人员。合格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在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210日上午900-下午500

(二)地点: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一楼

四、咨询与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学院人才工作部。

咨询电话:03528068100

监督电话:03528068166

学院官网:https://www.sga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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